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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8牧函★女宣道士★


蔡茂堂  牧師

       

         女性在教會與社會參與事奉的角色,在教會歷史中一直是個爭議不休的議題。基本上爭議的雙方都同意男女兩性在教會內與教會外都同樣能參與事奉。爭議的重點在於女性能夠在教會內事奉所扮演角色與男性所扮演角色間之關係。

 

       造成爭議的主要來源是聖經學者對於保羅書信中有關女性在教會事奉參與角色論述的詮釋。保守的學者主張保羅對於女性在教會事奉角色的限制性論述是聖經的一部份,所以應該是放諸四海皆準、超越時空運轉的永恆真理。比較開放的學者則認為保羅有關女性在教會參與事奉的論述反應出保羅所處世代文化的情境,這些經文記載使徒保羅針對於當代當地某些教會特殊處境下的建議。因此,這些經文的詮釋必須參照當代時空文化背景來加以瞭解,不能夠囫圇吞棗的就把這些論述的字面含意直接強加到不同文化時空處境下的教會。主張女性在教會中所能扮演的角色,應該受到某些程度限制的聖經學者,常常會引用提摩太前書2章11-12節、14節;哥林多前書14章34-35節來支持他們的論述。認為女性在教會的角色不應該受到比男性更多限制的學者則會舉出加拉太書3章28節;羅馬書16章1-3節、6節、12節;腓立比書4章2-3節;哥林多前書11章5節等來加以反駁。因此,我們可以發現,保羅書信對於女性在教會事奉參與角色的議題上面,呈現出多元性描述的現象。

 

       我們如果把有關於女性在教會事奉參與角色的爭議焦點從保羅書信轉移到約翰福音,我們將會從山窮水盡疑無路的迷惑困境,轉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豁然開朗。約翰福音並沒有記載耶穌對於女性在教會參與事奉相關議題的直接論述。但是約翰福音卻記載一些婦女在參與耶穌拓展上帝國度的事奉中,扮演非常積極以及充滿創意的角色。這樣的女性角色在當代文化是不被接受的。但是耶穌對於這種女性在拓展上帝國度所扮演的角色卻表現出接納與肯定的態度。約翰福音所描述的耶穌並沒有對當代歧視女性的文化直接挑戰而發動兩性平權的運動。但是耶穌對於女性的尊重、接納、肯定、鼓勵的態度卻刻意在當代文化中建立一個嶄新的兩性互動關係模式。

 

       第一世紀的猶太文化視女性的功能與價值主要在於滿足男性生理須求以及為男性生育後代。女性也被視為是導致男性犯罪的誘惑者,因此,女性被禁止在公眾場所拋頭露面。女性被認為是智能不足,不適於學習聖經,並且也不能成為法院的見證人。在這種歧視女性的文化背景中,約翰福音卻記載了耶穌基督與三位當代女性間有一段意易深遠的對話。

 

        第一位女性就是在敘加井旁那位不知名的撒馬利亞婦女。在約翰福音,耶穌基督首次公開祂彌賽亞身份的對象就是這位在敘加井旁的撒馬利亞婦女 (約4:25-26)。第二位女性是住在伯大尼很會服侍也很會抱怨的馬大。當馬大的弟弟拉撒路去世時,馬大抱怨耶穌沒有及時前來醫治他的弟弟。耶穌卻發了很長的時間和馬大在馬路邊討論有關復活的重要神學議題。第三位女性是耶穌曾經在他身上趕出七個鬼那位抹大拉的馬利亞。當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時候,他選擇向這位馬利亞顯現,和他有親切的對話,更進一步派遣他去向十一位使徒報告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的大好消息。這位馬利亞成為“使徒們的使徒”(The-Apostle-to-the-Apostles)。

 

       這三位女性當中的第一位女性的角色最為特別。他屬於被猶太人鄙視敵對的撒馬利亞族裔。他的既往婚姻生活與兩性關係是被當代文化所指責排斥的。他是名不見經傳的無名氏。但是耶穌卻選擇首次向他公開表達彌賽亞的身份,他也成為世界上第一位宣道士。